【Now Sports】球證在足球比賽開始鳴哨一刻,球迷有否見過球證在比賽第1分鐘就向球員出示紅牌,然後餘下比賽就以10對11,筆者見證過技術犯規下守衛犯錯,導致此情況出現。
撰文:羅碧芝|國際女子足球裁判
至於,在比賽前向球員出示紅、黃牌比較少見,其實球例有就此情況作出指引。在踏入球場前,球證已有權向球員就紅、黃牌程度的紀律處罰,即在「未見光的地方」如更衣室外或球員通道內,若有球員未開賽就動手打架,球證有權禁止該名球員參與比賽,「未見光的地方」不用出示紅黃牌,在賽後提交有關之不檢行為報告便可。
至於在「見光的地方」,即球員已踏入球場,但即使未正式開始比賽,球證就要向球員出示紅黃牌示意該紀律行為。
最近巴拉圭一場超級盃中,守門員開賽前挑釁球迷,球證就出示紅牌驅逐他離場,按球例他的名額可被後備球員頂上,只是不能額外加後備球員在出場紙補上該原本為後備的球員,後備名單不能增加,但頂上賽前被紅牌趕走的球員程序並不算一次換人名額。
所以,以上情況毋須少打1人,只是減少1個後備球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