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 Sports】迪亞高哥斯達周四因逃稅罪成,被西班牙法院判處入獄6個月兼罰款45萬鎊,但該名西班牙球星願意以罰款代替入獄,總共罰款48.2萬鎊了事。
迪亞高哥斯達(Diego Costa)周四現身西班牙法院,聽取其被指於2014年逃稅案件的判決。西班牙《阿斯報》指,該名馬德里體育會前鋒最終被判罪成,需入獄6個月兼罰款45萬鎊。但由於西班牙法例中,因非暴力罪行被判入獄兩年以下的案件,均可選擇以罰款代替入獄。所以哥斯達可以選擇多付3.2萬鎊罰款,即以合共48.2萬鎊正式宣告「打甩官司」。
這次的逃稅案要追溯至哥斯達於2014年加盟車路士時。當時他總共收取515萬歐元但並沒有向西班牙政府申報,英媒《BBC》更指他有超過100萬歐元的肖像權收入亦在逃稅之列,最終被西班牙當局提出檢控。
球星在西班牙被控逃稅罪成,但最終以罰款代替入獄其實早有聽聞,哥斯達並非第一人。過往有美斯與及C朗面對同樣的問題,前者於2014年捲入逃稅風波判囚21個月,最終繳交200萬歐元罰款了事:後者則付出近1900萬歐元解決其「逃稅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