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無綫電視的非全職藝人及歌手獨家合約違反競爭條款,判罰款90萬元,並要取消這些條款。無綫亦要公開聲明,容許合約藝人及歌手用廣東話接受其他電視台訪問。
亞視在09年免費電視牌照中期檢討,投訴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壟斷。
通訊事務管理局經過近4年調查,裁定無綫對部頭藝人的獨家合約,違反廣播條款的競爭條款。
四項成立的指控包括,非全職藝人及歌手的獨家合約有苛刻及不合理的條款,包括他們要獲得無綫同意,才可以參與其他電視台演出;競爭對手外購的節目,如果有無綫合約藝人參與,對白必須另外配音,不能原聲播放;不可以在其他電視台宣傳節目;不可以用廣東話在其他電視台接受訪問。
通管局指,與無綫簽訂獨家合約的藝人,不可以在競爭對手的平台演出,但無綫又不會確保他們有演出機會,是違反競爭。
通管局指,即使合約簽訂是你情我願,但只是有反競爭行為亦屬違規,批評無綫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通訊局裁定,無綫電視須於三個月內通知所有非全職獨家合約的藝人,中止違規條款,並於兩周內發表公開聲明,不再禁止旗下藝人在其他電視台說廣東話。管理局亦規定,在100萬上限中,向無綫電視施加90萬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