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研訊繼續。海事處人員作供指,海事處08年推出新例,規定船上要有足夠救生衣,但4年來一直沒有嚴格執法,直至事故發生。
海事處08年推出新例,規定船上要有百分之一百成人救生衣,和百分之五的兒童救生衣。
高級驗船主任王永泉作供指,由於海事處在同一時間推出多項新法例,業界承受很大壓力,因此當局並無嚴格執法。
去年南丫四號驗船時,即使船上沒有兒童救生衣,仍然通過檢驗並取得牌照。他又指,檢驗船隻時,救生設備一欄亦無按新例作出細分。
另外,他認為南丫四號與圖則有出入,船廠方面有很大責任,認為處方可參考目前審批遠洋船的做法,對本地船隻制訂一套指引及表格,避免有關人員在驗船時有遺漏;同時提醒檢查人員,計算船艙穩定性時,要留意船身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