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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全國政協委員、基本法委員會前委員陳弘毅不認為23條條文關於罪行定義模糊和刑期過長,指法院會根據案情判刑。
基本法委員會前委員陳弘毅:「香港法例一般而言,很多罪行最高刑期都相當重,所以相比之下,今次涉及國家安全罪行,刑期比較重都可理解,而且跟香港法例一般刑期規定是類似的處理方法,但法院有很大的酌情權。個別案件即使最高刑期較重,但如果案情和犯罪不是很嚴重,法院都可以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