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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家印花稅條例刊憲重建獲豁免

買家印花稅條例刊憲重建獲豁免

打擊樓市兩辣招的相關法例刊憲,規定公司買入六年內重建,可以向稅務局申請退還買家印花稅。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2012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落實調高特別印花稅和引入買家印花稅。

法案表明,公司買家不獲豁免買家印花稅,但為免影響重建項目,政府參考「強拍」條例,公司在購買物業之後六年內,獲屋宇署發出佔用許可證,稅務局就會向公司退還買家印花稅。

另一項豁免,是非永久居民被市建局收樓或被強拍,而要重新置業時,他們購買新單位,亦可獲豁免繳付買家引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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