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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對年幼姊妹去年在家誤食大麻糖昏迷送院,她們的父親虐兒及藏毒罪成,判囚8個月。
26歲被告由囚車押送到屯門裁判法院。
案發於去年6月25日,被告將9粒大麻糖放置於天水圍天恆邨住所內,導致兩歲及四歲女兒誤服不適,昏迷送院。他被控兩項虐兒罪及一項藏毒罪成。
辯方求情指,戒毒所報告顯示被告沒有毒癮,不適合判處戒毒所;被告屬初犯,兩名女兒已轉交她們的母親照顧,重犯機會不大,希望可以輕判。
裁判官黃國輝判刑時指,本案並非普通疏忽照顧,而是被告未鎖好危險藥物,導致女兒誤食,大女兒更一度需要在深切治療部留醫,情況嚴重,必須判監;考慮到被告的求情及戒毒所報告顯示他無毒癮,判他兩項虐兒罪各囚八個月,藏毒罪囚兩星期,全部同期執行。
辯方提出被告被充公的手機載有他和女兒的合照,希望能取回備份,獲法官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