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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房屋署一名房屋事務主任偽造文書,掩飾自己延誤處理公屋調遷申請,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被告包文豪是房屋事務主任,現已停職,他在處理2宗公屋調遷申請時,使用載有虛假批准的文件及偽造社署文件,掩飾他延誤處理。早前承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刑毀及偽造等罪,裁判官施祖堯判他履行16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