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司法機構委任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成員,負責處理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投訴。
諮詢委員會主席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其他成員包括終院常任法官林文瀚、終院非常任法官陳兆愷、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亦有資深大律師馮柏棟、前申訴專員劉燕卿等。委員會任期在本月16日生效,為期兩年。
處理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投訴的兩層機制本月16日生效,新的兩層機制下,若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投訴屬性質嚴重、複雜或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將由第一層的專責法官小組調查,第二層的諮詢委員會再審視投訴個案並給予意見,最終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就每項投訴作決定。如涉及仍在進行法庭程序的投訴,將待相關程序完成後才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