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警方拘捕一名報稱記者的男子,涉嫌日前在觀塘一個商場侮辱國歌,是首次有人因違反《國歌條例》被捕。
星期一晚大批市民在觀塘apm商場,觀看張家朗出戰個人花劍決賽。在頒獎禮播放國歌期間,有人在商場發出噓聲。
警方接獲舉報,經調查,周五在葵涌以涉嫌侮辱國歌拘捕一名四十歲男子,並在他的隨身物品中搜出十枝不同大小的港英旗。
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高級警司鍾麗詒:「他在奉起國歌時,他高舉港英旗幟,他亦煽動其他人喝倒采和呼叫一些口號,我們以違反國歌條例方向調查,日後我們會搜集相關證據,看看他有沒有違反其他行為,包括國安法或煽動行為。」
被捕男子報稱是記者,據了解他是網媒「自由人快訊」的記者。被問到舉起港英旗是否違法,警方指,問題不在旗幟,而是在於他的行為。
鍾麗詒:「問題不是全部在甚麼旗幟,而是他所做的行為,當時他做一個動作,在場的回應是一個方式去侮辱國歌,是不尊重國歌這個行為。」
根據條例,任何人如公開及故意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即屬犯法,最高刑罰是監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