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去年9月15日,北角一名裝修工人被指襲擊自稱是福建人的72歲老翁,他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經審訊後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被告梁國偉被控當晚在北角英皇道益新洋樓,襲擊事主顏加星。
裁判官崔美霞裁決時稱,當晚有不少暴力事件,被告長時間留在現場實屬可疑,但由於事主證供也不可信,包括他聲稱被人從後用棍襲擊,但看不到施襲者,之後又稱現場只有被告一人手持長棍,與現場案發片段顯示當晚事主身旁也有人持棍的事實不符合,認為事主證供有多處矛盾,考慮到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也批准辯方訟費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