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有報道指,警務處助理處長陶輝疑出租清水灣一間牌照屋,涉嫌經營無牌旅館及非法出租牌照屋,警方暫未有回應。而民政事務總署確認涉及的牌照屋無領取旅館牌照,將會跟進。
多次在反修例示威指揮警隊行動的警務處助理處長陶輝,繼早前有報道質疑他不合資格入住清水灣碧水新村牌照屋,涉嫌違反牌照規定並佔用政府用地後,《蘋果日報》再報道指,陶輝與同為警員的妻子過去六年為同於碧水新村的61A號牌照屋招租。這間屋拉上窗簾,屋內外都種有盆栽。
報道指,陶輝夫婦在社交網站發帖稱屋內面積1100呎,以每月二萬多出租,亦可以日計短租,質疑陶輝涉嫌經營無牌旅館及非法出租牌照屋。警方未回應陶輝曾否申報有關出租收益及是否涉及違法行為。
而民政事務總署回覆,確認報道中的61A號牌照屋無領取旅館牌照,負責發牌的牌照處會跟進,又指向人提供收費住宿、每次出租期少於連續28天,都會視為旅館,受《旅館業條例》規管,如有足夠證據證明涉及無牌經營旅館,會採取檢控行動。
四名西貢區議員下午到碧水新村視察,分別去到陶輝1號屋寓所以及懷疑出租的61A號屋,促請政府執法部門嚴肅跟進;又稱相信陶輝非牌照屋持牌人直系親屬,明顯違例,應立即搬走,他們會於區議會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