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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警方說周日在上環一帶就示威活動清場共發射了55枚催淚煙和催淚彈、5發橡膠子彈以及24發海綿彈。警方認為所使用的武力合法和相稱,又指當日警方推進,不斷作出涵蓋式警告,並非在無警告下開槍。
周日港島區遊行後,有示威者前往西環、上環和中環聚集,警方作出清場。
警方公布當時共發射了55枚催淚煙和催淚彈、5發橡膠子彈,以及24發海綿彈。
指當時有示威者使用磚頭、汽油彈、雨傘和長矛襲擊警察,認為警方所使用的武力是合法和相稱。
警方說開始清場後,已不斷作出涵蓋式警告,因此不用每次開槍都再警告一次。
警方又解釋為何在天橋上開槍,指當時一批警員正在天橋上驅趕聚集的群眾,以防止有人高空擲物襲擊警員,期間發現橋下有人試圖襲擊警察。
他又表示,發射這類中距離武器一般有特定的目標,當時未必一定有大規模的示威者向前衝,而可能只是有個別示威者使用具殺傷力的武器襲擊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