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委員會審議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的條文,政府稱不會以學生奏唱國歌時的表現判斷學校的教育成果,亦不會強制傷殘學生在奏唱國歌時肅立。
新界東立法會議員張超雄:「為何要歧視不能肅立的人呢?還要製作宣傳片,婆婆坐輪椅都要站起來,製造恐懼。」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尊重要表現出來。如果能夠肅立,尊重就是肅立;如果身體狀況不能肅立,尊重都會理解的。」
九龍西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我認為我們有指標是看成果,你的學校會否有社會大眾譁然的同學,甚至老師教導時都不尊重國歌。」
新界東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梁美芬議員的「成果論」會否是將來教育局的工作模式?」
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第九條沒有規定教育成果,尊重是基本價值,基本的品格教養,我一直都無看過老師不願意作這品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