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中午十二時就勞工福利措施的執行舉行記者會,預料會就提升長者綜援申領年齡至65歲推出補償方案。消息指,受影響的受助人只要持續尋找工作,將可獲發約一千元的現金津貼。有社工擔心補償方案定義含糊。
社會工作者總工會總幹事許麗明:「要實際上要他(長者)找工作,但是何謂尋找工作,當中社工可以做決定,用甚麼準則?2017至今,已踏入第二年,自力更生計劃要求60至64歲長者參加,為何需要長者去更生,這是一個十分奇怪的概念。」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如果肯找工作給予你津貼,但當中有很多差異,例如踏入60歲有很多津貼,例如是基本的搬遷津貼、租金按金津貼,醫療方面有眼鏡、牙科津貼、有平安鐘的津貼,這些是實報實銷。這些東西將全部沒有,長者及殘疾人士,成人沒有,兒童也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