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高等法院於一宗上訴案判詞中,關注律政司引用「不誠實取用電腦」檢控是否適當,律政司申請押後處理多宗涉及該控罪的案件。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認為,條例應用或已不符立法原意,有需要急切檢討。
謝偉俊:「由於條例廣闊、電腦定義不清,採用、使用也不懂分辨,似乎(門檻)也很低。任何情況下牽涉拍照也是不誠實使用電腦,因犯罪意圖很易證明,變成太簡單,以往會否取易不取難。律政司採用較易定罪的條例控告,如我剛說並非立法原意,我們更要小心不要讓他繼續濫用,需否針對性地就有關想控制、懲罰的罪行,訂立一條清楚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