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競爭事務委員會首宗引用競爭法提控的案件,在高等法院競爭事務審裁處開審,五間資訊科技公司涉嫌合謀圍標。
競委會由英國御用大律師Mark Hoskins代表,而資深大律師石永泰則代表其中一名答辯人。
競委會控告五間資訊科技公司,當中包括伺服器系統開發商、產品分銷和代理商,涉嫌在前年基督教女青年會為安裝伺服器系統招標中圍標,違反競爭條例中「第一行為守則」。
Mark Hoskins指出,五間公司涉嫌誤導基督教女青年會,令他們以為招標過程有競爭,又指不論是投標者互相協調,還是投標者與產品供應商合作,只要行為本質有損市場競爭就算圍標。
對於其中一名答辯人在陳述書中指,參與圍標的員工行為並不代表該公司。Mark Hoskins引用英國案例指,即使僱主明確禁止僱員參與反競爭行為,但僱主可能仍須負責,因為該行為可能屬工作範圍。
答辯一方質疑競委會入稟前未有按《競爭條例》向五間公司發出告誡通知,要求它們停止反競爭行為。代表伺服器系統開發商的英國御用大律師Matthew Gearing指出,除非競委會能證明今次案件屬嚴重反競爭行為,根據條例可轄免發出通知,否則即使五間公司的確違犯「第一行為守則」,審裁處亦應駁回案件。
代表其中一間產品代理商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引述供詞指,曾有公司職員告訴女青年會職員會鼓勵其他公司入標,質疑女青年會是否完全不知情,只要招標人知情,圍標行為就不成立。
案情指前年七月基督教女青年會為安裝伺服器系統招標,收到標書後職員發現有部分公司的標書格式及錯處相似,遺漏的資料亦相同,競委會調查後相信有關公司違反了競爭條例。
今次是《競爭條例》於2015年實施後競委會首次引用條例,以觸犯「第一行為守則」控告公司圍標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