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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頂包案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休班警頂包案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Now新聞台】一名休班警去年7月在黃大仙駕駛私家車撞欄翻車後,棄車並找妻子頂包。他承認一項不小心駕駛罪,他與妻子分別承認另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二人分別被判處240小時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首被告張振豪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次被告李瑩瑩亦到庭聽取判刑。

二人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他們並非處心積慮或為利益而犯案,而張振豪由警員淪為階下囚,已受重大教訓。

裁判官判刑時指,張振豪在警隊15年的努力付諸流水,指他是愚蠢犯案,罪責較重,但考慮二人的社會服務令以及背景報告正面,張振豪也已被還柙14天,判他罰款1000元及社會服務令240小時,他的妻子則被判社會服務令16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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