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0
屋宇署指區載佳單位非僭建

屋宇署指區載佳單位非僭建

屋宇署署長區載佳的單位涉嫌僭建。他表示,寓所露台安裝趟窗,屬可豁免審批工程,並非違規僭建。屋宇署傍晚發表聲明指,經視察後認同區載佳的說法。

 

在屋宇署署長區載佳入住的大坑豪園,在大廈外牆觀察,只有少數業主保留原裝設計。大部份住戶,都在露台裝了趟門式的鋁窗,包括區載佳的單位,這類建築被質疑是僭建。

 

區載佳早上已發表聲明,反駁僭建指控。他表示,在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於去年12月31日生效之前。在單位露台或外廊的防護欄障,安裝可以開關的玻璃窗戶,只要沒有改動或拆除防護欄障,則不涉及建築物的結構,屬可豁免審批的工程,亦符合建築物規例中,居住用途的房間須有天然照明與通風的規定。

 

屋宇署傍晚發表聲明,指經視察後,同意區載佳單位安裝的趟窗,沒有結構危險,亦沒有影響防護欄障及樓宇的結構,確認趟窗安裝工程,屬於豁免審批的工程。

 

屋宇署又表示,區載佳在91年購入單位時,露台已經安裝趟窗,他當時做了專業評估,認為是豁免審批的工程,並無違例。

 

立法會議員李永達指,區載佳在開始時就應該找第三者做專業評估,不是自己判斷安裝趟窗屬豁免審批的工程。他批評,區載佳今次的做法會令人覺得他私相授受。

 

  1.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