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完成在行政長官參選人唐英年,位於九龍塘約道兩間大宅巡查,證實在7號屋的車房下,有一個超過二千呎的地庫,改建前未有入則,但沒有危險。
由於業主已同意還原,署方不會發出清拆令。
屋宇署六名職員,包括兩名高級測量師,在唐英年的約道的大調查3個多小時。當中在7號大宅,上層和停車場都符合建築圖則規定,但就發現,在停車場下,加建了一層地庫,有19米乘11米闊,面積達2276呎,樓底有3米高,入面間開了幾個房間;還有兩條樓梯通向地庫,分別去停車場和屋後面的後巷。
除了這個地庫,5號屋車位加建了上蓋,間屋四周,及與7號屋之間的後巷,亦有相信用來擋雨的搭建物。
屋宇署高級測量師高翹建表示,這些改動在07年發出入伙紙時無發現,之後亦無申請。至於這樣大規模的僭建是否有刑事責任,屋宇署就未能答覆。
屋宇署人員,由下午五時起拿著相信是唐英年及家人,當年申請入伙紙時呈交的圖則,進入約道5A,巡查長達三小時。單是在地庫,已逗留了超過一小時。
唐英年兒仔唐嘉盛,以及唐家聘任的專業人士當時都在屋內。
屋宇署的檢查工作,原定下午四時開始,職員分別乘著兩輛車來到約道,唐嘉盛亦在差不多的時間到達,由於門外有示威者,亦有大批記者,他們來到後,無即時入屋,而是在約道等候。
短短幾米的路,唐嘉盛用了五分鐘才走完,進入大宅,期間無回應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