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梁頌恆和游蕙禎宣誓風波,政府入稟司法覆核案,高等法院正式開審。代表行政長官和律政司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表示,特區政府並無尋求人大釋法,正尋求中央確認是否釋法,目前仍未有消息。
梁頌恆和游蕙禎先後抵達高等法院聽審。
本身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沒有上京,代表政府一方。政府亦聘請了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做作代表。
余若海在開案陳詞前表示,案件能於香港司法制度內解決,政府沒尋求人大釋法。他留意到傳媒廣泛報導人大開會時會討論宣誓和釋法事件,特區政府曾經尋求中央確認有否此事,但直至此時未收到中央確認。如果特區政府知道有此情況,會即時通知法庭。
政府一方又已向法庭呈上梁頌恆和游蕙禎宣誓的影片,指出梁頌恆宣誓時提到Hong Kong Nation,披上「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橫額,屬於羞辱行為,把手指交叉,代表他不同意所說的話,把中國講為「支那」都證明他藉此宣揚港獨。
余若海指議員事前已獲知會宣誓形式,而且必須跟隨,這是毫無疑問的,影片是最佳證據證明。梁及游的行為都屬於拒絕宣誓,明顯沒有任何爭議。
余若海又表示,立法會主席沒權力處理今次宣誓事件,主席不能凌駕基本法104條,基本法亦沒有賦予他權力處理涉及基本法104條事宜。梁君彥裁決二人可再宣誓時,並沒有考慮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中不遵從誓言的後果。
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21條,議員拒絕宣誓,如未就任就應取消就職資格,即時生效,沒有暫緩空間。余若海表示,即使主要官員和法官等亦要承擔同樣後果。他表示很難想像若有法官拒絕宣誓,但仍可就任。而立法會主席只有權決定是否接納宣誓,但無權裁決宣誓是否合法合憲。
法官區慶祥反問,如何決定特首宣誓有沒有效?余若海稱如果有問題都可以要求法庭處理,區慶祥笑言那麼他可能收到另一個司法覆核申請。
余若海又指出,法庭是基本法條款的保護者,不能容許議員不遵守基本法第104條列明,議員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的要求,案件要關注的並非立法會內部運作,或立法會主席所作的裁決,而是法定憲制要求。根據立法會條例第73條,選民或律政司司長有權因議員已喪失資格提出法律程序,法庭並非無權處理這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