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七名警員涉嫌在前年佔領運動期間毆打曾健超案,控方傳召曾健超作供,他表示記得押送他到警署數名警員的樣貌,在中區警署接受問話時因拒絕為手提電話解鎖,被一名警員兩度掌摑。曾健超又指,被押送到黃竹坑警校時,陪同的警員還用手機觀看有關的新聞。
七名警員到法院應訊,聆訊在九時半開始,曾健超大約十時到達區域法院。
曾健超作供時表示,事發時被身穿深藍色連身衣服以及印有「警察」黑色背心的人,綁上膠索帶及噴胡椒噴霧,掙扎期間面部擦傷,對方再將他抬至變電站。曾健超表示在變電站被襲擊,並聽到對方商討之後要帶他到哪裏,他被夾着帶到20至30米外的一輛私家車,押送到中區警署。曾健超表示可以清晰看到車中人士的樣子。
在報案室內,兩名警員看守他,要求他將物品放入膠袋,包括他的手提電話。趁警員討論期間,曾健超拿出自己的電話為自己拍照,再將電話關上放回袋中。警員發現後要求他為電話解鎖,曾健超拒絕。警員討論夾他的手指解鎖,因以為可用手指模解鎖。曾健超當時表示「唔好咁低能」,關了機再開啟要用密碼,而且電話已經放入證物袋。其中一名警員用以右手手背大力掌摑他的右邊面兩次,他都拒絕交出手機密碼。
在中區警署約一小時後,警員帶他上旅遊巴,送至黃竹坑警察訓練學校。打曾健超的警員坐在他右邊,期間以手機觀看關於變電站襲擊的新聞以及低聲討論。
曾健超又表示,在黃竹坑見到法律代表陳淑莊後,向警方投訴被打。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麥禮士問為何當時拒絕驗傷,曾健超表示,為他記錄傷勢的督察當時稱根據眼見的情況,沒有根據他的說話來作記錄。
曾健超預計會作供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