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律政司回應康橋之家事件,表示撤控經詳細考慮,並重申重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司法權益,關注團體的意見會慎重考慮。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控方早在前年8月,已安排事主提供錄影紀錄,預備向法庭申請許可,並接納作為證據,不過即使法庭許可,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控方仍然要傳召事主作證人以接受盤問。
律政司表示,控方在去年3月至今年4月先後6次透過醫管局,替事主索取專科醫療報告,事主多次被評定因創傷後壓力症及智障,不適宜出庭作供,更有專科醫生指強迫事主應訊會對其精神狀況造成巨大壓力,危害復原機會;控方經過詳細考慮,認為不能傳召事主,而餘下證據沒有合理機會證明任何相關控罪,決定撤銷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