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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旺角騷亂後,一名港大學生在現場被搜出持有萬用刀等3件物品,被控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不成立。
18歲港大學生吳卓恒到觀塘裁判法院聽取裁決。暫委裁判官表示,被告被搜出持有萬用刀、摺鉗及摺刀,但被告都能解釋用途,並非不合理。
被告又解釋叔父曾威脅其父親要傷害他的子女,因此要帶刀旁身,亦非信口開河。而辯方證人作供也證實被告有使用這3件工具的習慣。
由於控方未能證實被告當晚有意圖用這些工具傷人,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