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香港足球隊前守門員盧國華向葵青足球會發出三張虛假收據,三項偽造文書罪成立,判監禁四個月,緩刑兩年。
香港足球隊前守門員盧國華到荃灣裁判法院聽取判刑。
盧國華早前承認三項偽造文書罪,代表律師提交感化報告,指盧國華有真誠悔意,過往亦一直奉公守法。由於盧國華已經67歲,健康狀況下滑,不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認為法官判處緩刑對被告已有阻嚇作用。
暫委裁判官王證瑜判刑時指,沒有證據顯示被告在事件中有得益,三項控罪亦同時發生,考慮到被告一直推動足球,加上沒有案底,年紀較大,健康有毛病,決定三項控罪每項判處監禁兩個月,部分分期執行,合共判監四個月,緩刑兩年。
盧國華離開法院時稱自己以後不會再犯,亦感謝各人為他求情。
至於案中另一名被告,葵青足球會幹事溫不曲承認一項企圖詐騙罪,裁判官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盧國華透過他持有的雅力體育公司,發出三張合共九萬元的收據,訛稱購買體育用品禮券,供葵青足球會向葵青區議會申領球員奬勵款項,但在申領過程遭揭發而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