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表示,難以做到記者協會及新聞行政人員協會要求,刪除個人資料後,不經篩選發放突發新聞訊息。有立法會議員批評這樣是剝削新聞自由。
1600名新聞從業員、新聞系師生和新聞團體,早前聯署要求警方和消防處,刪除個人資料後,不經篩選實時向傳媒發放突發新聞的訊息,以便採訪。
在立法會保安事務特別會議上,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指這樣做,會影響個人私隱。
警方就指,十月時已改善通報,每日平均發布的突發罪案消息有270宗,六成在發生後半小時內發布。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趙應春批評,發放資料過於簡單。
警務處助理處長趙慧賢指,會與傳媒繼續商討改善,但強調保密部分案件資料,是為了公眾利益。
至於早前三名記者闖入新政府總部,被警方拘捕,警方強調有人聲稱是工作人員,有合理懷疑才拘捕。有立法會議員就批評,警方是氣憤,不滿記者報道保安漏洞,才將他們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