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南丫海難後,政府的內部調查報告指有17名海事處的官員在事件中失職,但最終只有兩人被起訴。有死者家屬認為,應有更多政府官員為事件負責。
釀成39人死亡的南丫海難發生在2012年10月1日,載有逾百人的南丫四號被港九小輪海泰號撞擊後迅速翻沉。
海難發生後,運輸及房屋局進行內部調查。調查報告指海事處有17名現職及已退休人員涉及行為不當及失職,最終只有時任首席驗船官蘇平治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並定罪。有死難者家屬認為,應該有更多官員為事件負責。
家屬一直要求警方就其他海事處官員涉及行為失當展開調查,至今未有進展。協調家屬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本月23日約見了警方。
而負責檢驗南丫四號的前高級驗船主任黃鑑清,早前被裁定宣誓下作假證供罪成,判監15個月。兩名船長,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及海泰號船長黎細明誤殺罪成,分別被判監九個月及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