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聆訊,東匯邨總承建商保華建築的代表律師麥高義質疑,房屋署總建築師嚴小玲有何基礎指控承建商違約。嚴小玲重申合約中列明要用無鉛焊料,承建商有責任履行。
房屋署東匯邨總建築師嚴小玲繼續作供。
嚴小玲指食水含鉛,是由於總承建商保華違約。代表保華建築的大律師麥高義則質疑,她有何根據指控保華使用含鉛焊料。
嚴小玲指,合約中列明要用無鉛焊料,而東匯邨是使用不合標準的水管部件才導致食水含鉛。保華作為總承建商,有責任監督材料和工友質素,因此認為是保華的責任。
麥高義又質疑,房署在2000年開始已參與水務署的供水水質事務委員會,會議中曾多次提及世衛的水質標準,質疑為何嚴小玲在供詞中稱自己和房署在今年7月後,才知道世衛的水質標準。嚴小玲就指無意識到有此委員會,亦不知道房署有派人出席。
麥高義又說,嚴小玲作為總建築師,有權要求承建商測試水質,問她其實房署是否有很多方法去防止鉛水事件發生。嚴小玲不同意,指7月前房署對鉛水根本無認知,但重申即使房署無認知,既然合約列明總承建商要用無鉛焊料,它就有責任履行。
另外,啟晴邨總承建商中國建築的大律師就指,房署有權視察分判商的合約,問嚴小玲有否看過相關合約,嚴小玲就指無看過啟晴邨的分判商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