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無綫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涉貪案,原審法官潘兆童開庭處理上訴庭的定罪指示。陳志雲的代表律師表示,已經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希望押後定罪及判刑。法官決定押後至下月再處理,讓陳志雲等人向上訴庭索取指示。
陳志雲由友人王喜陪同到法院應訊,他未有回應記者提問。
陳志雲代表律師謝華淵表示,已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若法官現時將被告定罪,程序會出現混亂,因此要求將定罪及判刑程序押後,直至終審法院有定案為止。
謝華淵又指,陳志雲並非普通公眾人物,他有很多抱負,社會人士亦指他無私、值得尊敬,即使終院最終推翻定罪,被告聲譽已經受損,不能參與公益活動,亦不能在擔任公共機構高層,定罪對他影響甚大,現時將他定罪「等同判他死刑」。
原審法官潘兆童多次質疑,有關申請等同要求暫緩執行上訴庭命令,他最關注是有沒有這樣的權限。律師回應指,目前只是處理執行令的問題,即使押後定罪亦不會影響裁決。
律政司反對申請,認為法官無權這樣做,又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法律程序及機制,不應因被告身分特別而有所安排,否則是本末倒置。
法官決定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8日,陳志雲以原有條件保釋。法官同意案件拖延太久,應盡快處理。不過,如果完全不給予被告機會進一步索取指示,是不近人情。辯方需在這段時間向上訴庭尋求暫緩執行命令的指示,否則就會定罪。
陳志雲被控與前經理人叢培崑串謀非法收取超過十一萬元出席無綫製作活動,原訟庭兩次裁定二人無罪,律政司上訴。上月底,上訴庭指原審判決錯誤,頒令原審法官改判二人罪成及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