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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波誹謗案 賠償額維持不變

陳茂波誹謗案 賠償額維持不變

【now新聞台】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夫婦誹謗案,陳茂波一方申請減少賠償額。法院拒絕申請,維持原判,陳茂波夫婦需賠償23萬元。

陳茂波和太太許步明早前被高等法院裁定,誹謗漢基國際學校校董盧光漢和他的一對子女,陳茂波夫婦需向對方賠償23萬元。陳茂波一方就事件中兩封未裁定為惡意誹謗的電郵,提出以「受約制特權」為由,要求減少賠償金額。

高等法院頒下判詞,指出六封電郵差不多時間發出,當中用上同樣的冒犯字句,對原告人造成同等的傷害,認為降低賠償並不合適,維持當時陪審團的決定,陳茂波夫婦需賠償23萬元,並支付原告人的六成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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