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西貢蠔涌前亞視廠房搜獲爆炸品案,警方落案控告六人涉嫌串謀導致爆炸罪,案件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認同案件性質嚴重,將案押後到下月22日再提堂,五名男被告繼續還柙,女被告就獲准保釋。
五男一女被告被黑布蒙頭,由多輛警車押送到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六人年齡21至34歲,被控於上月27日至本月14日非法及惡意製造爆炸品,可能造成嚴重傷害。
控方指案件性質嚴重,警方在蠔涌前亞視廠房搜查,發現有化學品被燒過痕迹,證明曾經有人在廠房測試爆炸品,而六人曾到廠房。第六被名陳卓琳更自稱是全國獨立黨成員,並供稱部分被告亦是成員。
全國獨立黨在社交網站曾經貼文,指一旦政改通過,香港將變成第二個烏克蘭廢墟。控方認為是有意圖造成傷亡,要求將案件押後六至八星期,以取得化學品的化驗報告。
辯方認為控方證據薄弱,發現的化學原料數量不多,亦不能證明被告製造炸彈,被告亦只是承認入過廠房。
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認同案件性質嚴重,蠔涌廠房接近民居,有一定危險性,亦會污染環境,拒絕五名男被告保釋,要繼續還柙;而第六被告陳卓琳就獲准以兩萬元保釋,裁判官相信她只負責運送及為報酬協助購買化學品,警方亦沒有在其家中搜出涉案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