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灣仔解款車跌錢案,其中一名拾了八千元的清潔工被控盜竊罪,判監一個月,緩刑十八個月。裁判官判刑時說,案中有多人犯法,形容是無法無天。
68歲清潔工鍾英傑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他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吿已經感到後悔,犯案只是一時貪心,而且年紀大,仍然努力工作照顧家庭,希望能獲得輕判。
裁官在判刑時形容,這宗案件是無法無天、不尋常、大型的拾遺不報案件。犯案的人多,但被告應知道財物屬於他人,本應判處即時監禁,考慮被告願意第一時間認罪及作出全數賠償,被告的年紀大,涉案金額不多,因此判處監禁一個月,緩刑十八個月。
案情指出去年12月24日,在灣仔告士打道一輛解款車行駛期間跌下大筆現金,多人上前拾起。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發現任職清潔工的68歲被告有參與。被告承認拾了八千元,但最初只交還二千元給警方,並用剩下的六千元買手提電話。
解款車合共遺失超過1500萬元,至今仍有七百多萬元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