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涉嫌貪污及詐騙案第二日聆訊。信和物業管理高層表示,由於陳志雲和黎耀祥沒有無綫的經理人合約,於是透過叢培崑的公司安排他們出席活動,無綫不知二人有多少酬勞。
陳志雲在藝員王喜陪同下到區域法院應訊,第二日審訊繼續由信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經理區國恒作供。他說,以往邀請無綫一線藝人出席商場活動要給額外報酬,09年的倒數活動,他們想邀請陳志雲及黎耀祥,由於兩人均沒有無綫的經理人合約,於是找叢培崑的思潮廣告製作公司接洽。但另一邊廂,與無綫討論節目製作時,無向無綫交代出了十六萬元請兩人出席。
陳志雲代表律師謝華淵盤問區國恒,找陳志雲出席活動是當他無綫高層抑或藝人時,區國恒說,當時當陳志雲是藝人。又說因為思潮找到藝人出席,免去當日陳志雲新書發布會的六萬四千元場租,信和則用了七千元佈置場地,另外用了三萬元在無綫的節目上宣傳活動。
區國恒的上司信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蘇蔡潔蓮作供時指,邀請藝人出席活動,批不批准最終由無綫決定及審查,他們會給部分藝人額外的酬勞,慣常做法是在他們身上貼上商場的標籤,以作識別。
鑽飾公司mabelle傳訊部負責人楊美寶作供時說,同意贊助陳志雲新書發布會三十萬元後,曾經要求思潮證明是代表陳志雲,對方其後交出一份有陳志雲簽名的授權書。
法庭星期四將會傳召思潮的前任及現任職員,講述交易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