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食環署公布全港有300多間分銷及零售商,曾使用台灣強冠生產的問題豬油,較多是餅店和麵包店,亦有餐廳和酒家。港府頒布食物安全命令,要求商戶14日內回收有關產品。食環署表示,有500多噸受劣質油影響的產品流入本港,但暫時只是封存了十分一。
食環署在網頁公布三百八十三間曾使用或分銷強冠豬油的商戶名單,比較多的是麵包店、餅店,亦有茶餐廳、快餐店、拉麵店、酒家及酒店。
其中包括銅鑼灣丹麥餅店、旺角道奇香餅家、尖沙咀凱悅酒店、餐廳王家沙多間分店、旺角和大埔海港酒家、沙田豚王、葵涌聖安娜餅店工場等。又一城王家沙在名單上,餐廳就照常營業。
食環署指出,牽涉的產品多達500多噸,暫時只封存了十分一,呼籲商戶將牽涉的產品下架。食環署又公布六間曾進口強冠豬油的公司,包括大昌行、金寶運及維嘉食品,他們將豬油賣給名單上300多間商戶。
政府在星期日正午12時刊登憲報,即時禁止商戶進口或出售台灣強冠在三月起生產的豬油或豬油製品,已賣出的問題產品亦要在14日內回收。
食環署解釋此舉可盡快令劣質油在香港消失,防止對公眾衞生造成危險。任何人違反禁令屬刑事罪行,可以被判監禁12個月及罰款10萬元。
食安中心表示,如果有零售商受今次事件影響,可循食物安全條例的上訴及賠償機制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