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的通訊系統十月前全面數碼化,意味日後的突發新聞需依賴政府通報,香港記者協會表示,消防處以私隱為理由,拒絕承諾發布事發現場地址、死傷人數等資料,影響市民知情權。
重案組警長大雨下在中環墮橋身亡,警方無向傳媒發稿。上月沙頭角山洪暴發,捲走行山客,警方出稿時間較事發遲了一個半小時多。重慶大廈劏房火災,亦遲了四十四分鐘通報。
警方通訊系統數碼化後,突發新聞很大程度要靠警方發稿,傳媒變得被動。現時仍能夠及時趕到現場,是因記者仍然聽到消防處的無線電通訊。但至到十月,消防處的通訊系統亦會數碼化,記協兩度與消防處磋商,處方只願意發布經篩選的訊息,包括事發的詳細地點、報案時間、有沒有人受傷等資料,均指涉及私隱,不承諾會發放。
香港記者協會憂慮,當局以保障私隱為由窒礙新聞自由,最終損害市民的知情權,要求保安局提高施政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