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為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的選舉模式定下框架,參選人必須取得提委會過半數支持,才能正式成為候選人,候選人數兩至三個。框架確定後,日後的具體普選方案仍有什麼討論空間呢?
人大常委會一錘定音,提名委員要按照現時的選舉委員會,由1200人組成;商界、勞工界等四大界別必須保留,比例亦要維持均等。
哪剩下什麼可以商討呢?
基本法附件一寫明,四大界別的劃分,每個界別由什麼組織產生選委,由特區政府規定。
現時選委會有38個界別分組,漁農界有60席,一直備受爭議,變成提委會後,本地立法是否可以研究增減議席數目呢?又或者增加新的分組,例如婦女界、中小企界等。
現時部分界別分組選民數目極少,以漁農界為例,60個議席,選民有158個,金融界有18席,但選民人數有121個。選民基礎如何擴大,是否可以商討?
根據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去年的講法,提名程序會分兩個步驟。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無講到入閘門檻是什麼,入閘門檻可以是提委會部分成員的提名,又或者無約束力的公民推薦,是否可以探討,人大的決定無講。但公民提名、政黨提名等被指違憲的方案,不會被接受。
入了閘的參選人,要取得提委會1200人中過半人支持才可以出閘,成為正式候選人,人數限定兩至三人。不過,用什麼方法投票,是全票制,還是多輪投票?留待特區內部討論。
而候選人誕生後,他的命運就交由全香港五百幾萬的選民。屆時候選人是否需要過半數才能當選,有多少輪投票,白票如何處理,這些問題都留待本地立法時商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