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梁振英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報告,建議啟動修改2017年行政長官的選舉方案。
該份報告指出社會普遍認同,要在基本法和人大決定上落實普選特首,提委會的提名權不應被削弱,而特首人選應該愛國愛港。報告又指出,提委會提名程序應是少數服從多數。至於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報告則稱毋須修改。
行政長官梁振英的報告連同十多本政改認詢報告書,一併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踏出政改五步曲的第一步。
針對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報告指出較多意見認為提名委員會,應參照目前的選舉委員會的方式,以四大界別組成;不少意見認為,提委會可以按比例適量增加,人數應維持1200人,即使增加,都不應超過1600人;關於提名特首候選人程序,報告用「有意見認為」,民主程序應分兩階段進行,提委員先推薦參選人,再從中提名。
怎樣才能成為候選人,報告用了「不少意見認為」應體現「少數服從多數」,以體現民主程序;候選人數目方面,一類意見認為毋須設限,有些意見支持維持二至三人。
至於諮詢期後,有七十多萬人參與的全民投票及七一遊行,要求公民提名和三軌提名報告書有提及,但描述上用了「一些團體和人士」。梁振英在記者會上,沒有回應公民提名要否合乎基本法。
政府稱,報告中的「主流」、「不少」、「一些」等字眼,只屬描述性質,並非想量化意見。
報告歸納了四點最肯定的意見,包括社會普遍殷切期望2017年落實普選行政長官、在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的基礎上理性討論、落實普選要對施政﹑經濟和民生有正面作用、行政長官人選要愛國愛港。
至於立法會的選舉辦法,報告指出由於社會大眾普遍認為,應集中精力處理好普選行政長官普選,因此認為毋須就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修改基本法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