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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智庫】父母殺害親生子女

【新聞智庫】父母殺害親生子女

【now新聞台】美國猶他州的39歲女子亨茨曼,承認在1996至2006年的十年內,殺死六名剛出生的親生骨肉,將屍體收藏在住所的車房內。警方最感到不解的,是為何亨茨曼在十年內,懷孕兼殺死嬰兒六次,但外人完全不知道。

母親摧殘親生骨肉,聽上來無法理解,但在美國時有發生。像上月初,一名母親駕車載著三名子女,在佛羅里達州代通納比奇試圖衝下海,幸好海灘上的人看到,及時將車內三名子女救出來,否則他們將被巨浪捲進海裡。

32歲的事主威爾克森,之後被控告企圖謀殺,她的子女對警方說,母親駕車下海時不斷說,是要帶他們去更好的地方。

在今年一月,馬里蘭州的女子埃弗里被控用刀殺死只有十八個月大及兩歲的子女;她對警方供稱,相信子女被惡魔纏身,於是與廿一歲女子桑福德驅魔,導致兩名子女死亡。兩人皆被控一級謀殺,會在七月出庭受審,兩人的律師說,會以精神錯亂作為抗辯理由。

至於得州女子耶茨,被控在2001年六月,用家中的浴缸將五名六個月至七歲的子女溺死。耶茨的代表律師說,她是患上產後抑鬱症,以為子女被魔鬼上身,才殺死他們,但陪審團最初不接納,判耶茨謀殺罪成立。案件至06年重審時,改判耶茨是精神錯亂,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要入住精神病院,到確定她不會為害社會時才釋放。

很多時,當我們聽到有人殺害親生子女,也會以為他們精神出現錯亂,但美國有研究指出,這並不是唯一理由,有時候涉案的母親或父親是相信這樣做,能解除子女的痛苦。

除此,亦有家長是出於對配偶的報復心理,或者是純粹不想子女存在而動殺機。例如不少未成年懷孕的女子,在懷孕時極力隱瞞,並在誕下嬰兒後殺死他們。

針對今次猶他州殺害六名嬰兒的案件,當地警方說,亨茨曼供出犯案動機,但現時不便透露,只說當公眾知道後,一定會問「為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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