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廢止實施五十多年的勞教制度,正在勞教所的人員,會獲得解除勞動教養。不過有人權組織擔心,內地當局廢止勞教,只是換湯不換藥,以其他形式代替勞教。
全國人大常委會星期六,通過廢止有關勞動教養法律規定的決定,意味著已經在中國實施五十六年的勞教制度,將依法廢止。有關決定規定,在廢止後,會對正在接受勞教的人員,解除勞教,毋需再執行剩餘的刑期。
中國的勞教制度始於1957,不屬於中國刑法規定的刑罰,而是法律及行政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公安機關毋需經過司法程序,就可以將疑犯送入勞教所,限制疑犯的人身自由、 強迫勞動和思想教育。
雖然在1979年,中國規定勞教最高期限為四年,但實際上不少人的勞教刑期,遠遠多過四年。這個制度一直為人所詬病。
批評制度抵觸國際人權公約、以及中國的《憲法》等,而且缺乏制衡機制,容易出現濫用的情況,令到勞教幾乎等同黑獄、酷刑和虐待。到今年十一月的三中全會,提出廢止勞教制度。
司法部表示,其實由今年三月起,多處地方基本停止勞教制度,如南京、蘭州、鄭州和濟南,就以社區矯正代替勞教,但強調不是變相勞教。
截至今年10月底,全國累計接收社區矯正人數達166萬,當中100萬已經獲釋。不過有人權組織認為,中國不改變針對人權的懲罰政策,廢止勞教只是換湯不換藥,勞教制度將會以其他方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