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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加拿大為遏抑樓價及炒風,元旦起,禁止外國人購買住宅物業,為期兩年。
新例下非加拿大公民、外國公司和外國控制的加拿大公司都不准在當地購買獨立屋、半獨立屋、公寓等住宅物業,禁令不適用於有居留權的外國人及移民。
留學生和到當地工作的人就要住滿一定年限才可置業,較大型物業和渡假屋等不受此限。
違反禁令的人會被罰款1萬元加元,折合約5.7萬元港元,聯邦政府亦可向法院申請出售有關物業。
當局強調是為了遏抑樓價,又稱加拿大的房地產不應任由外國人投資,同日生效的另一條法例,就規定向售出持有不夠一年物業的業主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