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19歲大學生於去年6月警察總部外牆塗鴉,他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毁壞罪,被判12個月感化。
被告王愷銘在東區裁判法院聽取判刊。裁判官何俊堯稱被告的感化官報告正面,很高興被告態度轉變,認為他願意改過自新。
被告早前曾指因壓力大而接觸毒品,裁判官相信他因一時情緒問題而染上毒癮,報告也反映他有盡力解決解決毒癮問題,寄語被告未來不管是留在香港或去外國都要繼續努力,判處被告12個月感化,並賠償1200元維修費。
去年6月21日,大批示威者包圍灣仔警察總部,其間被告用白色油漆在外牆寫上諷刺字句,警方翻查附近閉路電視及便利店的付款記錄,上門拘捕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