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在台灣,因為虐殺兩隻貓,被控違反動物保護法的澳門留學生陳皓揚,被法院判監十個月。
台北地方法院下午宣布,認定陳皓揚犯罪事實明確,判處他入獄十個月,罰款35萬新台幣,可以上訴。
陳皓揚去年12月底,在台北市一個停車場,虐殺一隻流浪貓。三天後被捕。
今年五月被檢方以違反動物保護法起訴。但在八月,保釋候審期間,他再將一間餐廳飼養的貓殺死,台大其後勒令他退學。
連環殺貓案在台灣激起民憤,陳皓揚八月出庭應訊時,被法院外的示威者辱罵和追打。他求情時,說自己被打至受傷,已經深刻反省並得到教訓,希望法官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