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廣州市前市委書記萬慶良涉嫌受賄過億元,在廣西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萬慶良的案件去年底審結,他在庭上承認受賄罪。
法院宣判時表示,萬慶良被捕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未掌握的案情,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線索,酌情減輕處罰,一審判處萬慶良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受賄所得財物上繳國庫。
起訴書指,萬慶良於2000至2014年間,利用廣東省委常委、廣州市委書記等職務便利,為深圳安遠控股集團、廣東創鴻集團等15個單位和個人協助企業發展、職務晉升等,索取、收受折合逾1.1億人民幣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