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在北京,內地資深女記者高瑜被控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罪成,被判7年有期徒刑及剝奪政治權利1年。
案件在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大批公安便衣駐守法院外圍,禁止車輛停泊。高瑜的代表律師尚寶軍到庭。外國使節、本港和境外記者全部被拒入內旁聽和採訪,並要登記資料。
法院認為,高瑜為境外人員非法提供機密級國家秘密,行為已經構成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所以判她罪成。
71歲的高瑜被指去年將非法獲取的一份中央機密文件,提供給海外網站刊登。外界估計是中央辦公廳九號文件,要求各級單位「七不講」,包括普世價值憲政民主新聞自由等。
高瑜去年4月被捕;央視5月播出她認罪的片段。據了解,她指是被迫認罪。案件11 月閉門審訊,高瑜否認控罪,法院其後兩度延期宣判。
高瑜的代表律師指判決不公平,一定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