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計劃來港上市事件,引發股份架構及股東投票權討論,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在網誌撰文,坦言公眾利益凌駕於港交所利益,因此,應作出最合適及有利香港的決定。有分析相信,即使港交所基於原則問題,拒絶阿里巴巴來港上市,亦無礙未來新股來港集資的意慾。
李小加透過描述夢境,從傳統、創意、披露、務實、道德及程序等不同角度,探討「股份架構及股東投票權」問題。
他以程序作結,指香港的《上市規則》非常清晰,修訂條文時必須審慎,考慮行使酌情權時亦須顧及會否成為一個先例,必須具有清晰的法規界線。
李小加又認為,當上市申請要求超出《上市規則》容許的酌情範圍時,必須先進行公眾諮詢,才可修訂規則及政策,這亦是香港的優良傳統,故必須堅守這個原則。因此,他認為,必須作出最合適及有利香港的決定,而非最安全及最容易的決定。
其言論似乎暗示不會為個別上市申請,放棄香港一直堅守的原則。他又表示,曾有相關人士希望他「收聲」,因港交所在事件上存在利益衝突,但他認為,根據港交所章程規定,公眾利益永遠放在第一位,基於這個考慮,他決定參與討論。
但他強調,無意改變任何人的想法或宣揚任何立場。有分析認為,若港交所基於原則問題,拒絶阿里巴巴來港上市,相信無礙其他新股來港集資的決定。
德勤表示,截至8月底止,本港新股集資額約450億元,全球排行第五,隨著內地經濟改善,預期全年新股集資額最少達1000億元,穩守五強位置應沒有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