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潤電力就收購山西金業集團煤礦資產,被指涉嫌貪腐的指控,作出澄清,指收購作價經過公平磋商,又指有根據上市規則披露資訊,公司重申會保留法律追究權利。但有小股東批評,公司的評估報告不夠客觀。
繼上日華潤集團發聲明,指實名舉報是惡意誹謗後;事件主角華潤電力終於發澄清公告,就著指控逐點回應。
首先,潤電在年報有披露收購山西金業煤礦資產的交易,但沒有披露作價。有指控則說,潤電並無根據上市規則進行披露;集團澄清,負責收購的附屬公司太原華潤,僅為潤電的聯營公司,即持股不超過五成,僅持有四成九,規模低於披露門檻,故毋須披露;至於聯營公司資料,但已刊於年報上。
另外,有指金業的採礦許可證已經過期,潤電則承認,中社煤礦及紅崖頭煤礦的採礦許可證,正在辦理中
;至於原相煤礦,於今年4月已取得20年的採礦許可證。
而被指誇大煤礦資產,以及收購價過高。公司指,有關資產先後經兩家獨立公司進行評估,是經過公平磋商釐定,代價實際低於價值。
潤電強調,公司保留對故意發布,損害公司聲譽的人士,採取法律行動權利。
不過,有小股東不接受回應,指有證據顯示評估報告,是由賣方金業集團委託進行,質疑報告的客觀性。
他又指,華潤一方說指控屬誹謗,是一種恐嚇。若集團認為相關指控是失實,他亦不擔心會受到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