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華潤電力高價收購山西煤礦資產一事,已有小股東入稟高等法院,聆訊下月初展開,就董事沒有履行職務要求賠償損失。
華潤電力高價購入山西煤礦一事,七月初已有六名華潤電力的小股東,入稟高等法院,尋求批准以小股東身分,向包括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的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及港鐵主席錢果豐等20名董事,追究高價收購煤礦資產的責任。
入稟狀披露一份審計報告的資料,指出部分煤礦項目的採礦權在交易前已到期,並沒有續約,但公司照舊收購資產。因此,股東向期間擔任董事的人士追究責任,認為他們沒有履行董事職務,審計協議資料,令公司出現嚴重損失,要求董事為公司損失作賠償,及支付所有相關開支。高院將於下月五日展開專項聆訊。
獲華潤電力6名小股東委托的段和段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陳若劍,周四會在北京出席記者會交待事件。
對於有關的實名舉報,指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涉嫌貪污,陳若劍指出,目前未有掌握到相關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