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南韓憲法法院裁定,韓日政府2015年達成的二戰慰安婦問題協議屬政治協議,不屬於違憲審查範圍。
憲法法院認為,兩國政府在四年前達成的《韓日慰安婦問題協議》,是既沒有交換文件,也沒有經國會批准的一項政治協議。
由於屬於政治領域並非憲法法庭審理範圍,同時無法認定受害人的權利是否因有關協議而被剝奪,換言之受害人的申索權等,法律權利並沒有受協議所影響,法院決定駁回原告訴求。南韓政府發聲明表示尊重裁決。
南韓朴槿惠政府與日本2015年底達成《韓日慰安婦問題協議》,根據協議,日本政府會出資十億日圓,予南韓政府設立的慰安婦支援基金,但強調出資並不是賠償,但引起受害人團體不滿。
翌年29名慰安婦受害者和12名遺屬,就協議是否違憲,向南韓憲法法院提出今次訴訟。
總統文在寅上台後,政府推翻協議及解散相關慰安婦支援基金,有評論指南韓憲法法院今次沒有作出違憲的裁決,避過引發新一輪韓日爭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