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視主要投資者王征,被通訊事務管理局指違規操控亞視;高等法院上訴庭,裁定通訊局有權不公開證人身分,質疑亞視誇大有關問題,又指通訊局調查程序對亞視無不公正。
亞視對結果感到遺憾,正研究是否上訴。
案件的主要爭拗點,是通訊事務管理局,調查亞視主要投資者王征違規操控亞視時,程序有沒有不公平,及是否應該公開證人身份。
上訴庭三名法官,一致推翻原訟庭的裁決,認為通訊局處理手法無問題,不需要公開證人身分。
法官說,香港只有兩個電視台,圈子小,很多人亦互相認識,高層又經常跳槽,作供的亞視員工及前員工,擔心公開身分會被報復可以理解,所以保密他們的身份極重要。
而且在通訊事務管理局很努力遊說下,證人才願意以保密身分作供,認為原訟庭法官,無考慮到保密證人身分的重要性。
法官說,亞視在通訊局有結論後,已經向局方提交17頁的回應,亞視當時已經利用報告,猜到當中三人的身份,並逐一指出他們不可信的地方,質疑亞視誇大了無公開證人身份的影響。
法官認為,今次官司不是大家不同意事發經過,而是雙方看法不同,例如證人指王征直接指揮感動香港的製作,亞視就說王征只是提出自己的見解。
法官認為,公開證人身份,無助解決這些問題,裁定通訊局在亞視知情權和保障證人和公眾利益中,已經取得平衡,有權不公開證人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