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消委會去年接獲134宗有關財務中介公司私人貸款的投訴,較前年增加近八成。
財務中介推銷手法備受質疑,有公司更取得消費者個人資料致電恐嚇。
居住在公屋的陳先生接獲自稱房署的職員來電,指他一筆40萬元貸款違法,有可能會被罰款或監禁。陳先生按騙徒指示到A財務公司,公司聲稱可貸款60萬元,但需時3個月,建議他先向另一家財務公司借15萬元,作為新貸款的律師費。
其後,A公司沒收了這15萬元。陳先生覺得事有蹺蹊,才發現手持的是A公司代為申請貸款的轉介服務合約,而15萬元的貸款,年息高達42厘,於是向消委會投訴。
消委會代為交涉,但最終未能追回15萬元。
另一個案,李小姐上網尋獲一間聲稱可協助重組債務的B律師行,到上址時,卻變為B會計事務所。職員聲稱他們的律師可代她到法庭跟銀行商議減息及暫緩還款,又建議她貸款25萬元,還清卡數。職員口頭答應簽約後,有7天冷靜期。李小姐於是簽署文件,但三天後,她想取消申請,職員指仍需付服務費,更透過收數公司致電追討。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小心不明來歷的電話推銷及借貸廣告的宣傳。消委會亦建議借貸時要量力而為及細閱合約條款。